兼职协议书

时间:2024-08-21 16:02:12
兼职协议书

兼职协议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协议,签订了协议就有了法律依靠。协议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兼职协议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兼职协议书1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中心活动,增加同学们的社会经验,使每一个兼职者的权利、义务、责任得到明确,请参与者仔细阅读本协议内容,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凡参加者均示为认同并自愿遵守本协议内容。

一、 职业规划与发展中心是一个非注册、非经营性的社团组织,没有任何人是专职的工作人员,活动的发起、联系、组织都是社团内部人员的义务工作,是为大家提供免费和无偿的服务。是参与者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上组成的。由于兼职招聘活动我方只提供商家与学生交流平台的性质,一但出现事故,兼职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将不承担事故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活动的组织者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 兼职存在很多不可预见的危险,出行过程、食宿、自身身体健康、自然灾害等等,均有可能造成对自己生命财产的伤害和损失。参加者应当积极主动的购买保险,降低损失。一旦发生事故和人身伤害,由保险公司和自己负责赔偿,不牵扯参与活动组织者和其他人员。如果由不可抗因素对参与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本组织也概不负责,一切责任和法律后果由参与者承担。

三、兼职一切活动都应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一切因参加活动者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参加活动者自行独立承担。

四、兼职活动会有潜在的危险性,参加者对自己的行为安全负责。凡报名参加者年满18岁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满18

周岁的,由其活动时的监护人负责其全部行为安全。如在兼职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组织和参与者不承担赔偿责任,由受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参加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代他(她)人报名或签协议者,被代报名或被代签字者参加活动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组织者和参与者同样不承担;代签字人或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义务。

五、所有参与者对此次兼职的参与都是完全自愿的,参与者事先对本协议条款的含义及相关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自签名之时表示该约定生效到活动结束自动失效。

六、本组织下一概没有设立代理中介机构,任何机构如果未经授权,非法盗用本组织名义进行任何活动,本组织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所有参加活动者在出发前签定本协议确认,从兼职开始生效至兼职结束时本协议终止。

八、本协议书我组织将依法保留其最终解释权。

九、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兼职协议书2

甲方:赣州市南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民事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为缓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力量不足的突出矛盾,甲方同意聘任乙方为甲方的兼职仲裁员,并向乙方发放聘书。

第二条 聘期为一年。聘期满后根据需要和乙方的考核情况可以续聘。

第三条 甲乙双方之间建立的是劳务关系,并非劳动关系,故双方间的法律关系不受劳动法律法规调整,甲方无需为乙方缴交工伤、医疗、生育、失业、养老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也无需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等规定支付乙方津贴、补贴、奖金等劳动待遇。

第四条 聘期内,乙方享有以下权利:

(一)有权使用甲方提供的办案所需的办公场所(主要为仲裁庭和办公室),办公设备(如电脑、打印机、电话等);

(二)根据办案数量和质量获得劳务费。劳务费标准根据《江西省劳动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为每人每案200元,若聘期内上级通过有关规定对办案补助标准进行调整的,乙方的办案劳务费根据规定同步调整。

(三)依法依规进行办案,有权拒绝聘任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及其领导发出的有违法律法规的指令。

(四)享有与甲方专职仲裁员同等的培训、受教育的权利。

(五)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根据甲方指导,自行安排有关文书的送达、开庭及书写法律文书的时间。

(六)在聘期内,若甲方不按规定或约定支付劳务费、不按要求提供办案所需必要条件的,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

第五条 聘期内,乙方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聘任期间不得在本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的案件中担任代理人。

(二)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根据法定标准和甲方指定的合理标准办结甲方交办的案件。

(三)乙方在办案时需独立完成以下工作后方可结案:

1、从甲方立案人员中接受案件并签名确认:

2、根据甲方指导安排案件开庭时间及法定期限内完成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及答辩通知书等文书的送达事宜;

3、在庭审中以仲裁员身份参与审理案件;

4、书写调解或裁决法律文书;

5、依法将调解或裁决法律文书送达至相关当事人;

6、根据上级规范性文件及甲方指定的合理标准将案卷进行归档。

(四)乙方在办案过程中,应爱护和合理使用办案场所及相关物品,若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场所或物品毁坏的,应照价赔偿。

(五)维护甲方名誉和荣誉,若因乙方的不当言行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应通过赔礼道歉等方式以恢复甲方名誉或荣誉等。

第六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可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解除聘任合同:

(一)严重违反庭审纪律的;

(二)无正当理由未能在规定审理期限内完成办案任务的;

(三)因工作失职造成仲裁案件材料被盗、丢失、损毁的;

(四)无正当理由未参加仲裁员培训的;

(五)其他不认真履行仲裁职责的行为。

第七条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单方予以解聘:

(一)因个人原因不宜继续担任兼职仲裁员;

(二)聘期内未能完成年度办案任务的;

(三)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第32条规定的行为,且情节严重的;

(四)在聘期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及有玩忽职守、滥用权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因上述第(三)、(四)项原因解聘的兼职仲裁员,甲方今后不再聘任。

第八条解聘由甲方的办案机构仲裁院提出,报经甲方同意后予以解聘。甲方对被解聘的兼职仲裁员,给予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此处隐藏12855个字……教学计划进行授课。

4。 乙方若因故停课,需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

第六条 保密约定

1、双方当事人在兼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商业秘密:本合同所称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的,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且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技术信息:本协议提及的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函电以及知识产权信息。

(3)经营信息:本协议提及的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管理诀窍、买卖意向以及尚未披露的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定期报告、配股方案、分配方案等信息。

2、保密期限自该信息公开之日起。甲方期间接触、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承担的保密义务,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3、乙方在保密期间,均有保守甲方商业机密的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害甲方的知识产权和经济利益;不得将甲方的任何非公知性的信息,泄露、披露或提供给任何人士;不得私自复制或公开甲方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乙方或乙方客户文件应妥善保管和使用,未经许可不得超工作范围使用。并在双方协议解除协议并交接时,负有本条所约定的交接义务。

第七条、协议变更和终止

1、乙方在服务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协议:

(1)乙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2)乙方在试用期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3)乙方提供的课程达不到甲方的考核标准的;

(4)乙方上课迟到、早退、缺勤累计超过3次以上或擅自调课、停课的;

(5)乙方讲课无教案或不按授课计划进行授课;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协议:

(1)甲方在实际工作中违反或擅自变更本协议条款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工作的;、

(3)甲方未能按照聘用协议规定提供工作条件和环境的;

(4)甲方拖欠乙方工作应得报酬逾两个月以上的。

3、提前告知

甲乙双方提前解除协议,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经协商后办理解除协议手续,在30日内乙方应坚守岗位,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布置的工作任务。乙方若未提前30日通知甲方,甲方有权不予进行工资结算,并且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将追究其法律赔偿责任。

第八条、协议变更及争议:

1、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协议内容。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纠纷,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他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兼职协议书15

甲方:

乙方:

根据业务发展及教学需要,结合实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 年 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聘请乙方担任 _ 课程的教学工作。

二、甲方职责:

1.甲方按双方协议课酬标准向乙方支付课时津贴,每月月末结算,次月10日前发放, 每个课时为50分钟。协议课酬标准如下:

_____项目:_____元/课时

一对一项目:(小学______元/课时)

一对二项目:(小学______元/课时)

备注:因客观情况改变课酬前,双方于协议上备注说明,签字并加盖公章有效.

2.每期班开课前向乙方提供上课时间表、学生花名册。

3.对乙方进行教学平时检查、学期(年)考核。肯定成绩,指出不足。主要检查教学进度、教案、作业布置及批改和平时上课情况。进行听课和教学测评。

4.甲方如因故停课,应至少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5.半年评优一次,对优秀者给予奖励。对教学效果差,学生意见大的予以辞退。

6.对乙方的教学工作进行考核;

三、乙方职责:

1.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遵守课堂教学常规,认真备课,按时完成教务处规定课程的讲授、指导、批改作业等教学任务。

2.应经常主动与教学部联系,研究有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接受教学质量检查及日常教学评价,及时反映学生的学习要求,对甲方的教学管理可提出意见或建议。

3.维持课堂纪律和正常的教学秩序,严格考勤。

4.按时报送学生成绩。

5.禁止无故停课,原则上不得调课,确因故需停课或调课,必须经教务处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

6.如乙方单方面要求终止合同,需提前两周以书面形式通知教务处,甲、乙双方协商后方可解除合同。凡中途解除合同的教师,一律不补发课酬差额部分。

7.乙方在甲方任课期间,应自觉遵守甲方的工作纪律。

8. 乙方在甲方任课期间,期间一切安全责任自负,与甲方无关。

9. 乐华琴行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培训部唯一指定乐器供应商,作为培训部学员唯一指定乐器供应商。

10.关于乐器购买方面甲方有义务为 乐华琴行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宣传和监督。

四、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节严重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1.讲课无教案或不按照授课计划进行授课。

2.上课迟到、早退、缺勤或随意离开课堂。

3.不履行手续,擅自调课、停课。

4.按正常手续停课两次以上(不含两次)。

5.不履行本合同或违反教学中心规章制度。

6. 私自推销乐器给学生。

7. 向学生推荐或带领学生去乐华琴行以外的琴行。

五、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条件: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甲方因未及时发放课酬。

3. 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六、乙方应按国家的有关政策交纳个人收入所得税,由甲方在乙方每月的课酬中代扣。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各兼职教师须在上岗之前签订聘用合同,并提供

身份证、学历学位、复印件交教务处审核及存档,事后签订合同者,课时费从合同签订之日后开始正式上课起开始计算。

甲 方(签字):

乙 方(签字):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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