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时间:2024-08-21 16:00:08
煤矿安全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煤矿安全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当我们经过反思,对生活有了新的看法时,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那么如何写心得体会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煤矿安全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煤矿安全警示教育心得体会1

前天观看了煤矿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每个案例都以图文的形式对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防范措施,进行了清晰的描述和说明,犹如身临事故现场,切身感受到事故给当事者带来的巨大伤害,让我们触目惊心,震撼灵魂,更让我们深深领悟到什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所以我认为在安全生产方面要切实做好以下几点:

1、一定要吸取血的教训按章作业杜绝三违。

2、要经常性加强安全教育学习活动,严格规定不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考试不合格不得上岗,通过强化培训学习使职工熟悉熟练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及操作规程,强化自身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3、努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真正将安全生产意识深入到我们心中,为促使我矿的长治久安。

4、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促管理,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5、人作为管理主体,也就是煤矿的管理者,管理者对安全生产的意识会间接影响到煤矿的安全,他为员工配备相应的安全措施和日常工作的安全防范,可以间接的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反之可能会由于管理者的疏忽和放任造成安全事故。所以从根本上控制安全隐患,就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历次的煤矿事故都是违规操作引起的,所以要想实现事故零发生就必须注重制度的落实,同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环节,制度是对事故发生控制最好的措施,所以我们要建立健全个人安全管理制度,同时还要发挥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主观性,自觉的进行安全自我保护。

通过这个影片,使我认识到安全是煤矿企业的重中之重,安全生产不仅关系到企业的发展更关系着每个职工家庭的幸福。

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是煤矿企业发展的基石,更是以人为本的具体表现,要把安全真正成为煤矿工作的主题词。

煤矿安全警示教育心得体会2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监督管理跟不上,侥幸心理严重,自我保护能力差而造成的。教育片也从不同侧面介绍了安全生产任务和目标;安全生产方式的“木桶原理”、“海因里希法则”;认识事故的六个特性。由大到小深入细致的深层剖析,由浅入深,通俗易懂,使一个对安全知识了解甚微的我学会了解决许多安全问题的方法。更要把“1:29:300”这个对我将来和过去工作起到预警作用的“海因里希法则”铭记于心。它提出假定有一次的违章,就可能发生29次的轻微事故,300次的未遂事故,就会存在1000次的安全隐患,这个法则不但对我今后的工作有了重要启示,而且对我们的日常行为提出了预警,把安全意识提升到“走路倘息蝼蚁命,谨防扑蛾纱罩灯”的慎重态度,用科学的思想来强化自己,用安全的行为规范自己。

因此,我们要想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就必须做到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人人会安全的良好氛围。对煤矿从业者经行安全思想教育培训。没有安全意识、安全生产无从谈起,我们要懂得本职岗位的职责是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应该注意什么,要安全警钟长鸣,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格遵章守纪,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不安全行为和侥幸心理。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到位。要根据安全生产的目标和任务,根据各岗位的分工,层层细化分解责任,将责任具体化、合理化、规范化,切实做到谁管的事、谁负责,有章可循,违章必究。安全工作要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能流于形式,讲得多、做得少。在进行每项工作、每个动作、每个工作行为时都要保证做到计划、措施到位、准备到位、检查督促到位、验收到位。这样,才能使各项工作安全顺利的开展。另外,一切制度都要靠人去执行,我深刻体会到不断提高自身的技术素质是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核心。要在平时常动脑、常充电、常请教,提升自己的技术素质,自我保护能力和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做到能及时发现并违行为和不安全隐患并制止。

总之,安全工作不能只停留在宣传片的观看体会上,最终是要在自身岗位上切切实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在煤矿井下各项工作中做到任何行为任何动作符合三大规程。

煤矿安全警示教育心得体会3

《煤矿安全规程》是煤矿安全生产的一部重要技术规章,可谓煤炭行业的宪法,其地位无可取代。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煤矿生产的实践经验表明要保护员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从根本上搞好安全生产。搞好安全生产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的发展,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操作技能、改善劳动环境、提高矿井的事故预防能力,由传统的事故处理型向事故预防型的观念转变。

近年来,煤矿重特大水害事故多发,特别是20xx年发生了6起重特大水害事故,损失严重,社会影响恶劣,主要是对煤矿防治水工作不重视、防治水措施不完善、井下探放水工作不落实。针对重特大典型水害事故的教训,非常有必要对《煤矿安全规程》防治水部分条款作出修改,从而更加严密规范煤矿防治水工作,提升防治水技术和工作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水害事故,促进煤炭工业的健康发展。

《煤矿安全规程》防治水部分共有44条,本次修改了39条,只有5条(第二百五十三、二百七十四、二百七十六、二百七十九、二百八十一条)没有修改。通过学习新版《规程》,我觉得新版《规程》中有如下几个特点: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煤矿企业、矿井应当配备防治水技术人员、探放水设备和应急救援装备。

二是要求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建立水害预防和预警机制,发现矿井有透水征兆时,应当立即撤出井下受水威胁地区的所有人员。

三是明确了采掘工作面的探放水方法,井下探放水必须采用专用钻机、由专业人员和专职队伍进行施工。

四是增加了新建矿井有关防治水规定。

五是对水淹区下采掘作出了明确规定,严禁在水体下、采空区水淹区域下开采急倾斜煤层。

以上所谈的,只不过是对新版《规程》与20xx版《规程》对比后的一些字面认识。不可否认煤矿井下生产、环境恶劣条件艰苦、工艺性较为复杂,能否搞好安全生产成为一个煤矿企业是否能健康发展的标志。新版《规程》确立了“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综合治理的安全

生产方针,为煤矿企业的发展提供了科学依据。

结合我们生产的实际,我们必须在认真组织学习好新《规程》的前提下,认真学习好每一份《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提高自身的安全操作技能。同时抓住人的不安全因素,加大狠反“三违”的力度,杜绝冒险蛮干的现象,并结合自己的工作特点,细致入微的搞好安全工作,做到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汇报,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煤矿安全警示教育心得体会4

为进一部提高煤矿员工安全生产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认真吸取煤矿各种事故的沉痛教训,近日,根据公司及矿的总体要求,我们再一次对xx煤业集团“3·21”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进行视频观看和讨论,分析、总结经验教训,积极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着重营造“安全警示教育”的氛围,紧紧围绕“安全生产,警钟长鸣”的主题,切实用煤矿典型事故案例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对于xx煤矿“3·21”事故,是闻者惊心,听者落泪。事故不仅仅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和恶劣的社会影响,更残忍的夺走了十三个鲜活的`生命,十三个幸福的家庭就这样变得支离破碎,是任父母声嘶力竭的哀痛,妻儿伤心欲绝的呼唤,也不能挽回的痛苦。

我们是否认真的反思,这一次次血与泪的事故教训,让我们从中汲取了什么,是否我们也存在有同样的失误和不足,该怎样去改进和避免。煤矿本身就是一个高危的行业,无时无刻不与大自然作斗争,稍有不慎就会酿成不可估量的损失,但到了井下,在现场我们的工人思想上却这么想,又是怎么做的,一些工人总是对身边或自身的违章行为抱着侥幸的心理,这也没事,那也无妨。有人会说:“在煤矿干活,发生点事故是很正常的。”凭心而论,你真的觉得是正常的么,那是事故没有发生在你身上而已。试想一下,当有一天由于你们个人的疏忽和失误,不幸降临到你们身上,你们的亲人该怎么办,是否他们能承担起那种撕心裂肺的痛苦,是否他们就该承受你的失误造成的悲痛后果。这些你们是否都曾想过。

对于日常的业务技能的培训和学习,很多工人都甚是厌烦,时常抱怨,可你们都是否知道,这是为了你和大家能在事故发生前或发生时,是多么的重要。或许当你掌握了某些应急措施或其他的救援救助能力,你就能挽回一条甚至多条生命,避免巨大的财产损失。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一直都是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怎样去预防,我们都在说要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可你真正做到了么,你真正的转变了思想么。我想这个答案大家都知道。安全意识的淡薄必将造成事故的发生。从今天起,转变思想,提高意识,做一名安全文明矿工,让事故不再发生,让悲剧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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